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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度解读丨小规模减免税详细攻略!开票、申报、纳税要按这个来!

发布日期:2023-01-13 13:28:27   浏览量 :2753
发布日期:2023-01-13 13:28:27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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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点


1

疑点1:在1-9号之间已经开具了免税发票怎么办?已经开具了3%普通发票怎么办?


2

疑点2:新政策发布后,不管专票还是普票征税率3%统一按1%

开具发票的话,账务上如何处理,是按1%入账还是3%入账呢?


3

疑点3: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?

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带着以上疑问,学习一下这个新政策:



新政策重要内容解读

详细内容可以点开链接查看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CzYAe3PS9jiQEOjEyvhRKQ
猫叔给大家总结了一下:

1. 专票普票都开1%;

2. 专票可以放弃1%开3%,按3%征税,普票必须开1%;

3. 已经开的3%普票,可以暂不处理,申报时调整为1%即可;

4.已经开的3%专票,能作废的就重开为1%,无法追回的就按3%申报缴纳税款;

5. 季度30万免税包括所有收入,低于30万对开具普票和未开票收入免税,对开具专票部分征税;超过30万对所有收入征税;

6. 上述1-4点仅仅针对原3%征收率,不包括5%等出租不动产类收入,5%继续开5%。

提醒:地区不同,各地税局对政策解读有可能不同,以当地税局为准。


疑问1:在1-9号之间已经开具了免税发票怎么办?已经开具了3%普通发票怎么办?

解读:
1)1月1-9日已经开出免税的发票,需要退回作废后重开或者冲红,如退回有困难,尽量与对方协商,原来开出的免税发票可能导致对方无法税前扣除。
2)开具3%税率的纳税人,如果全部开具的是普票,可以选择作废或冲红重新开,也可以不重开,在申报时直接按照1%申报。

给大家总结了小规模减免优惠,以下标准适用时间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,提及的月销售额,包括开具各类发票的销售额合计(扣除销售不动产)



新政策发布后

开票系统里面没有1%怎么办?


有小伙伴留言,说开票系统里面还是3%,没有1%怎么办?
提示:有的地方开票系统会自动升级,进去就更新到最新版本,有的地方,需要升级开票系统。例如:江苏,需要下载最新开票软件。



疑问2:新政策发布后,不管专票还是普票征税率3%统一按1%
开具发票的话,账务上如何处理,是按1%入账还是3%入账呢?

解读:适用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,按照1%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,

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:

不含税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/(1+1%),税额=不含税销售额*1%


账务处理:

借:应收账款/银行存款

       贷:主营业务收入(不含税销售)

              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不含税销售额*1%)


实际缴纳税款:

按月10万元或按季度30万以下,开具普通发票的部分免增值税:
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

     贷:其他收益(执行企业会计准则)/营业外收入(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)


开具专用发票的部分征税:
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

    贷:银行存款


按月10万元或按季度30万以上,不管开具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都需要征税:
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

    贷:银行存款


新政策发布后,纳税申报指南!


疑问3: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?


提醒:纳税申报时,要按以下两种情况申报:


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未超过30万:


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“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”或者“未达起征点销售额”相关栏次,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,则无需填报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》;


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“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(3%征收率)”相应栏次,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%计算填写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“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”及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》减税项目相应栏次。


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度超过30万:


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“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(3%征收率)”相应栏次,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%计算填写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“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”及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》减税项目相应栏次


案例1:甲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,2023年1月-3月累计销售货物10万元开具1%普通发票(不含税),累计销售货物5万开具1%专用发票。(不考虑附加税)


账务处理:

借:银行存款/库存现金/应收账款 151500

     贷: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

             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1500


注意:季度不超过30万,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,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半征收。


次月缴纳税款时:

开具10万普通发票的部分免税:

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 1000

     贷:其他收益(执行企业会计准则)/营业外收入(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)1000


开具5万专用发票的部分需要交税:
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 500

     贷:银行存款  500

 

主表主要栏次如下:


案例2:甲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,2022年1季度销售服务20万元开具1%普通发票(不含税),销售不动产15万元开具5%普通发票(不含税)


账务处理:

销售服务:

借:银行存款/库存现金/应收账款  202000

     贷: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

            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 2000


销售不动产:

借:银行存款/库存现金/应收账款  157500

     贷: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

            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 7500


实际交税时:

(扣除销售不动产,季度未超过30万,可以享受免税)

借:  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 2000

   贷:其他收益(执行企业会计准则)/营业外收入(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)2000


(合计季度超过30万,销售不动产不能享受免税):
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7500

     贷:银行存款 7500


提示: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,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,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,其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。

政策依据: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


纳税申报:

主表主要栏次如下:


END
来源:猫叔说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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