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年一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又开始啦!根据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》规定,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,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,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。自然人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12月份,将2021年度正常状态且需要在2022年继续由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申报时享受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自行确认到2022年度。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2022年度有变更,如夫妻间调整子女教育扣除比例等变更,可在确认时直接进行修改。自然人纳税人可以使用手机登录“个人所得税APP”或者使用电脑登录“自然人电子税务局(web端)”,进行确认操作。确认操作的攻略,请往下看:—完—来源:【和信合个人所得税】微信服务号